网上传播不良网站链接但是获利仅一百多元 且及时停止
回复:一百元的金额不太可能足以构成犯罪,除非情节非常恶劣、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复制、出版,以牟利为目的、软件、录像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复制、出版,或者组织播放淫秽影、像达十至二十场次以上的、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书刊、画册二百至四百副(册)以上。根据1998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款的规定,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贩卖、传播淫秽物品,获利五千至一万元以上的。再回到你的问题,根据一般情况。实践中;
(3)向他人传播淫秽物品达二百至五百人次以上、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罪量要素,刑法并未规定,实施刑法第363条第1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制作、复制、出版;
(2)贩卖淫秽影碟、软件;
(4)制作,淫秽音碟、录音带二百至四百张(盒)以上,淫秽扑克,淫秽照片、画片五百至一千张以上的:
(1)制作,淫秽照片、画片一千至二千张以上的、复制、出版淫秽影碟、录像带五十至一百张(盒)以上,淫秽音碟、录音带一百至二百张(盒)以上。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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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0 11:50
22年1月,公司向本地另一个企业购买了发票800多万,签订了合同,也是对公转账给对方的。后面资金回流的时候,老板没跟我讲就用了我的工资卡。对方公司转到我卡里的金额是73万左右。如果立案调查的话,我算是虚开发票吗?会怎么判?
回复:1、虚开发票罪立案标准为:虚开发票一百份以上的应立案追诉,虚开发票数额累计超过四十万元的应立案追诉、五年内因虚开发票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开发票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之一,虚开本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如何认定虚开发票
1、虚开、非法代开发票认定
(1)虚开发票的行为包括:
A、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B、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C、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对于非法代开发票的行为,依照虚开发票进行处罚。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手段包括:
(1)没有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购销,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应税服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有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购销,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应税服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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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5 20:00
湖北襄阳,4月19日
朋友让我办手机卡,我收钱了,他们用来诈骗我不知情
回复: 如果你有证据可以证明你帮他办卡的时候你是不知情的,就不构成犯罪,否则将会构成诈骗罪的帮助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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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8 04:35
律师你好!我朋友因为1500元好处费借给别人银行卡拿去诈骗,但他对对方买银行卡用途一无所知,后面手机银行发现卡多了一笔16万费用,没有及时告知并挪用2000元,请问这个案子还有辩护的余地么?如果判刑,有期徒刑会有几年?
回复:你好,关键在于当事人借给别人银行卡的时候是否知道他是用来诈骗的,如果明明知道是用来诈骗的还借给了他,就是共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如果借给别人的时候不清楚对方是用来诈骗,则需要向公安机关承担举证责任,说明情况,可能需要承担保管不当的民事责任。
法律分析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银行卡诈骗主要有,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如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方式,骗取持卡人的账号和密码,造成持卡人、发卡人的资金损失等。当事人一旦知道别人用自己的银行卡诈骗,为阻止他继续作恶,应即时到银行进行挂失,报警处理,从而终止其继续损害他人利益,也避免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如果司法机关经过调查认定,当事人并非知道借用银行卡的目的是为了诈骗,不属于同谋,就不会被追究相应的违法或犯罪责任。如果司法机关经过调查认定,当事人主观上对于违法或犯罪行为知情,或对其提供帮助,则会被追究相应的违法或犯罪责任。恶意拖欠银行贷款也会在银行留下不良记录,银行会通过诉讼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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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4 14:24
把人踢了一脚就只是踢了一脚 她说腿淤青了 就青了一小块 要我陪5000就和解 不然就要在公安局里面拘留告我
回复:建议先与对方协商处理,如果拒绝调解,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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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3 01:42
2.13 日进的看守所,2.23 日被取保出来至今,现在已经超过了 37 天检察院没有说批捕,也没有说不批捕
回复:刑事拘留超过37天,属于超期羁押,有以下几种情况。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超期羁押可分为两种类型:
(一)实际意义上的超期羁押主要有:
1、未及时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导致超期羁押。
2、在刑事拘留后转报劳动教养期间未改变强制措施而导致超期羁押。
3、二审法院对上诉案件迟迟不能宣判而导致超期羁押。
4、案件在刑事诉讼流程的交接过程中导致超期羁押。
5、在案件上报请示或审批阶段出现超期羁押。
(二)变相的超期羁押(“虚超”,实际未超期)主要有:
1、不认真执行有关换押制度容易出现超期羁押。
2、办案单位所认定的有别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姓名与关押的不一致,由于未及时沟通信息而出现超期羁押。
3、由于办案单位与羁押场所在相互衔接工作上出现脱节而导致超期羁押。
对于检察机关超期羁押的,可以向人民监督员申诉,对于法院超期审判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诉,并均可向上一级 公、检、法或人大监督机关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强制措施,监督改正。根据自身情况,若不属特殊情况,则属超期羁押行为,确实违法羁押的,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二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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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2 02:15
前几天发生的强奸案,受害人并非自愿也提交了相关的证据材料。警方因证据不足不立案,目前嫌疑人在逃。 受害人想了解怎样才能立案,还有是否要进行验伤或司法鉴定(报警当天派出所并没有进行),只进行了做笔录调查
想问下怎么才能尽快立案
回复:1、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2、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强奸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3、如可证明有性行为发生的场物品类证据,如遗留有嫌疑人、受害人精斑、血迹、毛发或者体液混合物的避孕套、床单、被套、枕巾、枕套、纸巾等物品。4、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
一、认定强奸罪立案要些什么证据
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
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饮料中添加春药、麻醉剂的现象,此类物证也 需要结合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
2、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强奸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事实,被害人的陈述是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
3、精斑检验鉴定、DNA鉴定:如可证明有性行为发生的场物品类证据,如遗留有嫌疑人、受害人精斑、血迹、毛发或者体液混合物的避孕套、床单、被套、枕巾、枕套、纸巾等物品,这类物证一般需要结合鉴定结论予以印证。
4、被告人口供(当然其他证据充分,没有被告人口供也可定罪)及相关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辩解。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为直接主体,其证据较为直观。
确定是否为强奸,还要丛发案时间、发案地点、男女双方认知程度、衣物有无在案发时被撕破以及报案时间等情况综合研究确定。
二、强奸罪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立案的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这里所指“有犯罪事实”,主要是指犯罪事件已经发生,即有犯罪的客体和客观要件;而对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的查明则不是立案的必要条件,而是立案后需要进一步查清的问题。因此,此时的证据并不要求达到充分的程度,也不要求一定要查获犯罪人,更不要求查明全部案件的事实和情节。
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意志的,符合强奸罪的特征,但妇女未告发,以后又多次自愿与男方发生性关系,可不再追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在第一次强奸之后,男方利用女方不敢声张的弱点,采用威胁方法继续纠缠女方,使其忍辱从奸,应当认定为强奸罪。
强奸的暴力程度其实也是蛮高的,主要是为了压制被害女性的反抗,在这样的情况下就很容易造成女性人身受伤。所以强奸罪侵犯的法益就是复杂的,包括女性的性自由权和人身权。当然也只有在认定构成了强奸罪之后,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很多时候,犯强奸罪的都是男子,但是妇女在教唆男子或者帮助男子强奸的时候,可以作为强奸罪的共同犯罪进行处罚。应当按照她在强奸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定为教唆犯或从犯,依照刑法有关条款论处。是否构成强奸罪,需要结合证据判断。因此,在发生强奸案后,受害人一定要尽快的向公安机关报案,方便侦查机关能够收集到有效证据,如果间隔时间较长的话,公安机关很有可能就不会立案了,因为此时的证据大部分都已经灭失。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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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15:27
前几天发生的强奸案,受害人并非自愿也提交了相关的证据材料。警方因证据不足不立案,目前嫌疑人在逃。
受害人想了解怎样才能立案,还有是否要进行验伤或司法鉴定(报警当天派出所并没有进行),只进行了做笔录调查
回复:告强奸罪需要什么证据?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伤害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一种行为。
除了强行发生关系的直接证据外,同时要有证据证明,和对方发生性关系是违背意愿的。
如果身上有伤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不是自愿的。
另外想一想在强行发生关系当中是否还有其他反抗行为,是否有相应的证据,如反抗时用到的东西。具体如现场遗留物,嫌疑人的毛发,留有嫌疑人体液的物品等,可以提交给公安机关。也可以直接报案,由公安机关勘察现场,搜集证据,对被害人进行法医鉴定等等。
强奸案证据不足的,如果案件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则检察机关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自行侦查,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的,则应当不提起公诉;如果在审判阶段,则法院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一、案子证据不足该如何处理
案子证据不足的处理方法为:1、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过程中认为案件证据不足,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或者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最多两次;2、如果已经经过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那么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二、人民法院立案起诉后证据不足怎么办?
立案后证据不足的,如果案件在侦查阶段,则公安机关应在侦查期限届满后撤销案件,释放犯罪嫌疑人;如果案件在起诉阶段,则检察机关在二次补充侦查后,应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案件在审判阶段,则人民法院应作出无罪判决。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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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13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