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算违法吗?
回复:一、校园欺凌犯法吗
1、校园欺凌属于犯法,根据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严重程度,可以分为违规、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校园欺凌和暴力达到一定严重程度涉嫌犯罪的,可能适用的有多个具体罪名,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
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二、学校如何预防校园欺凌
1、重视校园暴力问题的存在,举办防范措施学习,充实老师暴力事件的处理及防范技能,并学习处理冲突、破坏与意外事件技巧;
2、建立校_危机处理小组,并发挥其组织功能。给予警卫人员完善的设备与训练,加强校园门禁,以有效的处理暴力事件及维护校园的安全;
3、与学区警局建立平常可取缔学校附近不良的_乐场所,减少学生受害机会,一遇紧急事件则可迅速支援;
4、推行校园伦理教育,促近师生良好关系,减少师生对立,重视师生平等的双向沟通,增进情感的交流。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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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14:48
合伙企业法是被民法典废止了吗,还是被并入了?现在是按民法典走?
回复:法律分析:民法典生效后合伙企业法依然有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六十条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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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20:48
你好
回复:你好,你想咨询什么?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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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2:52
你好
回复:你好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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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2:52
你好,我在天津的驾校报名花了3199元,没有体检,只去了两次练习科目二,现在只能退一千左右,这个合理吗
回复:你好,驾校退费相关的内容如下:
1、如果申请人单纯就是在驾校内报名,并没有参加体检,或者体检后不合格的情况下,无法达到考驾驶证的要求,此时申请退学费,扣取的费用会少一点,一般都是几十元左右。
2、如果已经顺利参加科目一的考试,此时申请退费,通常就是会扣除科目一考试和联系的费用。
3、如果学员已经在驾校内参加了科目二的培训,之后由于某些原因需要退学费,在这种情况下,扣取的费用会多一点,也就意味着到最后不会退回多少费用。
如果学员不想要继续参加考试,有退费的想法后,可以先跟驾校负责人沟通,了解清楚退费的规定。如果感觉退费不合理的情况下,就能跟驾校内的领导沟通。实在没有办法沟通,就可以直接拨打12315电话投诉,或者也能找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通过投诉的方式,就能在更短的时间内解决。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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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4 12:16
律师您好,三年前和一个男孩子发生了关系 你情我愿,我也是男生,他现在要告我,该怎么办?
回复:您好, 如果是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就不属于。 根据《刑法》规定,只有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就不属于,不构成罪。 但是,有一种情况除外,即如果在发生性关系时,女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的,则不管女方是否自愿,都属于,构成罪,而且应以罪从重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的,以论,从重处罚。 妇女、奸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妇女、奸节恶劣的;
(二)妇女、奸淫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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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21:01
缴纳五险情况
回复:查询五险一金的缴纳情况的方式如下:
1、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当地的社保中心或者劳动保障部门查询;
2、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打开微信,点击“钱包”;点击“城市服务”,再点击“社保”;点击“社保卡信息查询”;
4、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五险”方面,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16%,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从内容上说,社会保险是指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以劳动者为保障对象,以劳动者的年老、疾病、伤残、失业、死亡等特殊事件为保障内容、以政府强制实施为特点的一种保障制度。查询五险一金缴费情况有四种:
1、网上查询,市民可以通过登录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五险一金查询;
2、电话查询,拨打市养老保险统一查询电话,同时可以咨询养老保险办理、养老金补缴,补交、退休金转移等问题的查询;
3、柜台咨询,市民也可以通过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直接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相关的养老保险机构进行上门查询;
4、社保查询,也可以在所在地的不同地区的下属区级劳动和保障部门进行查询,市民可以电话咨询当地社保部门的电话之后再进行查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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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4 03:24
有人上门闹事怎么处理
回复:有上门滋事行为的,可以向报告公安机关对其进行处理,一般可以处五日以上拘留及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寻衅滋事行为,不构成犯罪,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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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3 03:13
在拼多多与商家进行账号交易出售给商家,商家获取到账号密码后,私自换绑,对卖家进行嘲讽
回复:辱骂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话甚至触犯刑法。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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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8 23:17
我用电影院会员卡25买电影票,然后35卖给别人犯法吗
回复:行为人充当电影票票贩子,倒卖电影票的行为是犯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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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6 13:52
男生a喜欢男生b,想和他在一起,但是男生b不同意。于是男生a开始不吃不喝,身体出现了问题,这之间两人还保持正常联系。后来男生a住院了,两人依旧有联系,一天两人打电话,男生a情绪激动,当天情况稳定了。三天后,男生a突然病情加重,进入ICU抢救,昏迷了十天,抢救无效去世。那男生b有责任吗
回复:1、感情纠纷导致对方死亡,另一方有什么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2、但行为人的行为需和对方的死亡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才可以,达到入刑标准的,根据具体情节定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等。
3、同时,该行为也构成民事侵权,需要对死者家属进行民事赔偿。
一、故意伤害致死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界限
1、二者在客观上都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主观上对死亡结果均出于过失。
2、区分关键是行为人主观上有无伤害的故意。过失致死时,行为人主观上既无杀人故意,也无伤害故意。故意伤害致死显然以具有伤害的故意为前提,过失造成的死亡结果,则是故意伤害罪的加重情节。
3、如果行为人只具有一般殴打的意图,并无伤害的故意,由于某种原因或条件引起死亡结果,就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如果行为人主观上对死亡结果具有过失,就应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
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民事侵权的一般构成要件
1、行为的违法性。所谓行为的违法性,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
2、损害事实的存在。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对财产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与间接损害。
3、因果关系。侵权行为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只有当二者间存在因果关系时,行为人才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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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8 1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