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半个多月的临时工老板不给工资
回复:针对临时工遭遇工资拖欠问题的应对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临时工人如发现自己的工资被故意拖欠的话,可以尝试与雇佣方进行友好协商,共同商定出具体的支付日期和方式;
若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临时工可寻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帮助,通过投诉来解决问题;再者,也可以选择寻找当地的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工作;最后,如果以上途径均未能解决问题,临时工还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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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 23:40
厂里今天规定上班时间从早上8点到晚上十点半,这合不合法
回复:法律分析:是否属于违法是根据每天上班时间来定的,如果加班到晚上10点每日工作时间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四十四小时,就属于违法,如果是协商好加班的,每天加班时间也不得超过一小时,特殊原因加班的每天不能超过三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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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12:12
跑外卖时以租代购的电动车,甲方没提醒过还款,现在逾期了七个月,要还五千多,不想还怎么办
回复:以租代购想退车可以仔细查看合同中关于退车的约定,一般会约定退车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如果违约金太高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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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0 07:37
同事借了我的车去骑,但是现在被扣了,由于我车没牌照没保险,同事现在不打算赔付,也不去取车,我该怎么办
回复:可以起诉。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无证驾驶而且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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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0:29
我从上一家公司正常离职,但前两天发工资后发现自己被异常扣款了700多元,我立刻联系了当时招我进去的人事,人事又让我联系他们的薪酬专员,但打了好几次电话打不通,加微信也不通过,没办法向他们询问扣款原因,该怎么办
回复:离职后工资被乱扣首先应当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仍不足额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于劳动仲裁的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
仲裁的流程如下:
1、申请,当事人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仲裁;
2、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3、开庭,仲裁庭调查事实、当事人双方举证质证、辩论、陈述最后意见等环节;
4、调解,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
5、裁决,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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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0 1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