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奶奶一直和我们生活,房子后期也是加了我和我爸的名字,然后也立了一份公证,说她去世后她的份额也转给我,之后上一年我奶奶去世了,我叔叔看到房子没他的份就开始跟我发信息叫我必须要分一份钱给他,我们算好了市值,分了 10%给他,他还不满意,说不然他就带朋友过来一起住,请问这种情况如果他真的带朋友过来,我可以报警处理吗?他和他朋友会受到什么处罚?
回复:可以,房产遗嘱只要符合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因为公证不是遗嘱的生效要件。但遗嘱的形式比较重要,公证可以防止因为形式上的瑕疵而导致出现遗嘱无效的现象。
与各种合乎法制的遗嘱形式相比,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排在首位的,但是并非只有通过公证的遗嘱才是有效的。遗嘱是否有效的关键取决于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
可靠,处分的财产是不是为立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为了确保遗嘱人的意愿在死后可以得到实现,让遗嘱受益人的权益得到保障,最可靠的办法就是将所立的书面遗嘱办理公证,使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得到法律许
可,以免法定继承人和其他人日后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产生怀疑与遗嘱受益人发生争执。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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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2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