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在boss平台上找到的一个兼职,其招聘信息上表明周结(周日结上一周的工钱),然而到了结钱的时间,中介并没有发放工资,一直拖欠,想和他协商解决,他也不给予回应,怎么办?
回复:您好,法律分析:
中介公司不发工资的,员工首先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发放拖欠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投诉后他们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单位逾期不支付的,他们会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或者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工资。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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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8 23:44
签了劳动合同上面提到不到期离职要付违约金,中途离职要不要承担违约金
回复:辞职一般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除了“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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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7 04:12
1.劳动合同问题,广州
2.签署的劳动合同里面,有这样的一项“甲乙双方约定如下事项:试用期结束后,如若按照合同期限约定,财购买社会保险如若乙方违约,在合同期内无故辞职,则支付违约金金额为所有社保费用”
3.这样的条约限制了我自身的发展,请问这样是合法的吗
回复:一、辞职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辞职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主动辞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3、试用期内辞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未为员工缴纳社保等,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二、辞职违约金标准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在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两种情形的同时,还规定了两种情形下违约金支付的具体标准: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可以设定违约金,具体的违约金数额法律没有做出限制,需要当事人事先明确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三、违约金的法律规定一般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没有法律规定上限,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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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6 15:25
律师 你好 现在公司要求我出差 我不愿意 公司现在要辞退我 然后不给补偿 我要求补偿未果,现在让我写不出差的原因并盖手印,如果不写就必须出差
回复:您好,如果你是正式员工,已经过了试用期,那么你首先要去检查自己的劳动合同,是不是合法,签订的年限是不是符合劳动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要让你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您,同时还要按照工龄给予补偿金,满一年按照一个月计算,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让你离职,那么需要提供你额外一个月的工资。
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基本就意味着没有补偿金了。公司肯定会利用各种手段,想让你自己主动辞职的。最常见的有调岗、羞辱自尊、穿小鞋等等。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又可分为员工有过错解除和员工无过错解除。员工有过错的公司无需赔偿;员工无过错的给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是否接受公司让你主动离职的建议,还要看你的情况。如果你犯错在先,可以主动辞职,否则公司也要开除你,不如好聚好散。另外,如果想要领失业金,必须是公司主动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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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6 14:36
您好,我想问一下公司规定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合法吗?
回复:您好,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不合法,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旷工一天应当指扣除当天的工资,扣三天不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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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3 10:07
签订劳动合同,到了22年5月合同满期。公司未重新签合同,仍然上班,请问可以在多久内对公司提起仲裁
回复: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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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1 13:32
公司可以在带薪年休假的管理条例基础上增加不让休假的条款吗
回复:什么情形职工不能享受年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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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4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