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奸之后可以起诉对面男的么
回复:这种第三者破坏的婚姻不是强/奸,是无法起诉对方男的,若有非婚同居的事实,也只能起诉女方重婚罪。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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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0 16:46
想起诉离婚,孩子六岁女孩,感情不和
回复:离婚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提交离婚申请:您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离婚申请书,申请离婚。
2. 确认离婚事由:离婚事由包括感情不和、家庭暴力、重婚等,您需要在申请书中明确离婚事由。
3. 调解:法院会安排调解员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同意和解,可以达成离婚协议。
4. 离婚协议: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需要签署离婚协议书。
5. 离婚判决:如果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进行审理,并最终作出离婚判决。
6. 子女抚养问题:如果有子女,需要确定子女的抚养问题,包括抚养权、探视权、抚养费等。
离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建议您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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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30 01:47
律师你好,我跟我老公都是二婚,他有个儿子,已经成年,不跟我们生活,我有个女儿,14岁,跟我们生活。我们现在两套房子都是我们婚后买的,现在我们共同还贷款。我想问下,如果有一天我老公意外去世,我有没有权利卖其中一套房子,还用经过他儿子同意吗?期盼回复,谢谢[感谢]
回复:二婚后的财产前子女有继承权。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及释义,遗赠抚养协议具有最优先适用的效力,其次是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对于二婚后的财产夫妻双方均可通过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继承指定前子女作为继承人继承财产。
其次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根据以上的法条中可得,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属于法定继承人中第一顺序的子女范畴的,即如果前子女与二婚后的父亲或母亲之间存在抚养关系的,在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遗嘱继承的情况下二婚后的财产前子女也有继承权。
一、二婚后离婚怎么分财产
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再婚共同财产分割: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二、二婚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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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2 08:39
未婚先孕算结婚吗?
回复:未婚先孕没有婚姻关系,判断方法如下:
1、男女双方是否有婚姻关系,与是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有关,与是否怀孕没有直接关系;
2、婚姻关系的确立应当满足关于婚姻的法定条件,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是婚姻的形式要件;
3、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后,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双方建立了夫妻关系;
4、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使怀孕也不存在婚姻关系;
5、自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
6、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依据以原则处理:
(1)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八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依据本解释第七条的原则处理。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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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8 23:08
未婚先孕算结婚吗?
回复:未婚先孕没有婚姻关系,判断方法如下:
1、男女双方是否有婚姻关系,与是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有关,与是否怀孕没有直接关系;
2、婚姻关系的确立应当满足关于婚姻的法定条件,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是婚姻的形式要件;
3、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后,婚姻具有法律效力,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双方建立了夫妻关系;
4、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使怀孕也不存在婚姻关系;
5、自1994年2月1日以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1)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
6、未按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依据以原则处理:
(1)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第八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依据本解释第七条的原则处理。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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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8 23:05
我跟一个女孩在熟悉后见面,当晚在酒店吵架,我把她衣服脱了亲吻了私密部位,但最后并没有发生性行为,当时她没有报警,而且之后我们又和好了,还自愿发生过性关系,最近又吵架了,她说要报警,现在报警的话会怎么判?(我18,她23)
回复:构成猥亵罪。
【法律意见】
男女自愿发生性关系的,不属于强奸,无法构成强奸罪名。女方反告强奸,强奸证据链无法构成的,不会有法律上的责任。关键是如何证明自愿或者半推半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强奸罪的客观行为为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强迫,不仅包括各种暴力、胁迫手段,还包括麻醉、灌醉、欺骗、诱惑等手段。如果男女热恋,可以证实二人正属于恋人关系的:当该男子与女朋友发生性行为,事后女朋友反悔的,一般来说,不算强奸罪。在21世纪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恋人间的性行为一般处理原则都是:慎用刑法里的强奸罪。发生性行为时,如果女子当时半推半就,而事后又后悔的;如果男性可以证明当时女子确实属于“半推半就”,则不属于强奸罪;如果男性无法证明当时女子属于“半推半就”,而女子却有证据证明该性行为违背了自己意志,则可以按强奸罪论处。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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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08 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