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犯错事了老师让他一个人来买奶茶230元在右,并且还用戒尺打人,老师还说打烟标算赌博为理由来乱写我们的报告册的评语
回复:法律分析:老师惩罚学生买东西的行为是不对的。对老师的违法行为,可以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要求责令老师纠正其错误做法,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对老师这种侵犯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学校的主管部门处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主管部门不进行处理,则可以以主管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判令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侵权
|
2023-03-10 17:15
我报了一家机构在学习过程中发现书本有误,但是找机构的老师不让我换书。这种情况可以找机构换书吗
回复:法律分析:印刷错误既可以找销售者退换也可以找印刷厂调换。不予退换是违法的,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也可以向购买书的网络平台投诉商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侵权
|
2023-03-05 09:37
他人在微信群里侮辱我的身高,学历,长相,让我去死,算违法犯罪行为嘛
回复:名誉是社会对特定的民事主体的才干、品德、情操、信誉、资历、声望、形象等的客观综合评价。名誉权是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维护自己名誉并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和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微信群是一个虚拟的聊天平台,但群成员是实际存在的,微信群内人数众多,加之消息更易传播的特点,其影响程度并不亚于同规模现实的公共场所。在微信群中发布消息,不论是否有跟帖,都意味着该消息是可以让所有群成员看到的,也意味着可能被看到的成员以各种方式予以传播。
因此,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微信群具有公共空间属性,公民在此类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构成名誉权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还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的规定向公安派所报案,在微信群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的公民还将受到行政拘留以及经济罚款的处罚。
侵权
|
2023-02-15 21:22
在电商平台售卖链接,标题带有【鸿星鸿尔克】这样的字,商品是鞋子,品牌非鸿星尔克品牌,是否侵权
回复: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商标法》第58条规定:将他人注册商标、未注册的驰名商标作为企业名称中的字号使用,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处理。根据上述规定,标题中使用与本商品无关其它品牌的关键词属于搜索作弊。如果对公众造成误导的,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的,属于侵权,但如果不会造成公众误导,那就不是侵权行为,不违法。所以处理商品标题时,尽量不要加入他人品牌名称,可能会侵犯他人商标权。
侵权
|
2023-02-13 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