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罪,赔偿30万,法官说如果将来判死立执,钱还退回,如果判死缓,30万给受害方。已经开庭俩次,法官说出不出谅解书关系不大。请专家们给分析法官话什么意思,钱会退吗
回复: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杀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犯罪分子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后,无论是否取得谅解,人民法院都可以判处死刑。
杀人不一定要偿命,但是一定要对受害人及其家属予以赔偿。
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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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8 20:08
如果离职员工擅自动用了公司财产,数额8000左右,是否能定罪,定什么罪
回复:挪用公司8000元一般情况之下不会定罪。挪用公款8000元一般不会被判刑,因为挪用公款8000元不构成犯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挪用公款数额认定标准为: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2、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1)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4、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5、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一、挪用公款情节严重指的是哪些?
“情节严重”:
1、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4、其他严重的情节。
并不是只要有挪用公款的行为就一定会被判刑,判刑的性质是很严重的,因为判刑就代表构成犯罪了,在当事人挪用公款数额不够立案标准情况下,公司只能要求当事人归还公款,并可以根据劳动纪律开除挪用公款的职工。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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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1 19:30
我和我对象都是未成年,他自愿让我睡了,后面他老是打我,昨天一巴掌给我鼻血打出来了,今天我给他说分手,他已经起诉我强奸他了,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回复:如果是与未满十四周岁的人自愿与他人产生性行为,行为人是成年人的,也构成犯罪,如果未成年是女子,那么构成强奸罪,如果是男子,构成猥亵儿童罪;若已满十四周岁的双方或一方是自愿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认为是犯罪。
一、和多大的女生睡觉,才算违法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十四岁是您所提问题的年龄界限。但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的关键一是要看其是否明知少女是十四岁以下,二是要看该女是否出于自愿及已造成严重后果。
二、满14周岁发生性是违法吗
与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不管对方是否自愿,都是违法行为,如果是女孩会涉嫌强奸罪,如果是男孩会涉嫌猥亵儿童罪。
已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对自己的性自主权做出处分,所以如果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不构成犯罪。
三、犯过罪的人和十四岁女孩发生关系犯罪吗
和十四岁女孩发生关系是否构成犯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1.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2.若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3.若女孩已满十四周岁,且属于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则不构成犯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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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23 13:57
你好 丈夫涉嫌猥亵强奸养女 妻子为原告 被告人在开庭的时候没有通知其他家属以及被告人父母 请问这个过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
回复:你好,法庭上没有通知家属开庭合法。因为开庭只需要通知双方当事人和辩护人。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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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8 19:08
直播期间辱骂他人犯法吗
回复:直播间辱骂别人犯法。但是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属于人格权中的一种。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若是不承担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直播间辱骂别人犯法吗
直播间辱骂别人犯法吗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第九百九十二条 人格权不得放弃、转让或者继承。
直播期间辱骂他人是否犯法需要看情况而定:
1、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属于违法行为不是犯法,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若是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属于人格权中的一种。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若是不承担的,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直播期间辱骂他人构成法律规定的侮辱罪或寻衅滋事罪罪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属于犯法。主播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法律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4、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包括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5、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罚如下:
(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辱骂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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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5 20:04
法律咨询在线解答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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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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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3 16:07
刑事辩护
回复:你想咨询什么方面
一、刑事案件起诉流程是什么
1、刑事案件起诉程序如下:
(1)立案。侦查机关介入涉嫌犯罪案件,经初步调查,认为有犯罪事实,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2)侦查。侦查机关立案后,开始侦查。犯罪嫌疑人可以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聘请律师;
(3)审查起诉。检察院接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后,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4)审判阶段。法院收到并审查检察院移送起诉的案件后,一般会公开审理;
(5)执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
【上诉、抗诉的期限】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刑事案件构成要素有哪些
刑事案件构成要素如下:
1、犯罪主体,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客体,法律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3、主观要件,体现的是行为人在怎样的心理状态的支配下实施危害社会行为的;
4、客观要件,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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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3-02 23:15
二次醉驾能否判社区矫正
回复:对二次醉驾怎么处罚?
不论饮酒驾驶、醉酒驾驶,一旦被查处,违法行为将伴随驾驶人终生;经学习恢复驾驶资格后,不分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二次酒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二、律师怎么给醉驾案件做辩护?
当事人在涉嫌危险驾驶罪以后,其近亲属应当及时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为了从轻、减轻处罚,当事人委托专业律师辩护很有必要。律师可以从犯罪事实是否属实、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是否有自首、坦白、立功情节、是否是初犯、偶犯、是否有悔罪表现、是否当庭认罪以及能否适用缓刑等角度全方位、立体辩护。
综上所述,醉驾将面临刑事责任,属于比较严重的情况,当事人被处罚后如果因为醉驾再次被交警查获,这样判处拘役应当在三个月以上,对于二次醉驾的,原则上不判处缓刑,必须是要实际服刑。醉驾的最高处罚就是六个月的拘役。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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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15:35
二次醉驾,如何判?能不能社区矫正?
回复:对二次醉驾怎么处罚?
不论饮酒驾驶、醉酒驾驶,一旦被查处,违法行为将伴随驾驶人终生;经学习恢复驾驶资格后,不分何时何地,不管间隔多长,再次饮酒驾驶均属“二次酒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1、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可以在一个月至二个月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危险驾驶行为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3、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二、律师怎么给醉驾案件做辩护?
当事人在涉嫌危险驾驶罪以后,其近亲属应当及时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为了从轻、减轻处罚,当事人委托专业律师辩护很有必要。律师可以从犯罪事实是否属实、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是否有自首、坦白、立功情节、是否是初犯、偶犯、是否有悔罪表现、是否当庭认罪以及能否适用缓刑等角度全方位、立体辩护。
综上所述,醉驾将面临刑事责任,属于比较严重的情况,当事人被处罚后如果因为醉驾再次被交警查获,这样判处拘役应当在三个月以上,对于二次醉驾的,原则上不判处缓刑,必须是要实际服刑。醉驾的最高处罚就是六个月的拘役。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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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13 15:45
你好,他们打架的时候,我在旁边看着,为什么,警察局叫我过去,会不会关
回复:你好,只是旁边围观,没有参与打架斗殴,不构成聚众斗殴犯罪,不会被刑拘。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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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6 04:53
八年前酒驾,现在醉驾,血检115可以申请缓刑,或免于起诉吗
回复:法律分析:
醉驾是可以免于起诉的。中国的人民检察院对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所作出的不提请人民法院审判而终结诉讼的处理决定。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1、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2、被告人具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指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态度较好的。醉驾是可以免于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和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均可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免予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被告人具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指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态度较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第二款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 第四款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 第五款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衍生问题:
醉驾免除刑事处罚的条件是?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包括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被告人死亡的等。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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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2 02:23
强奸案,怎么才能撤掉
回复:强奸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当事人没有权利撤诉。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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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8 12:54
强奸案,怎么才能撤掉
回复:强奸罪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受害人无法撤诉。受害人能证实当时不是强奸,最终到是可能认定不是犯罪。
一、被人诬告强奸罪怎样反驳
首先,如果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坠入爱河,他们可以证实他们是恋人:当一个男人和他的女朋友发生性行为时,他的女朋友后悔了。一般来说,这不是强奸罪;同时,当发生性行为时,如果该女子当时半推半就后悔:如果该男子能证明该女子当时确实属于半推半就,则不属于强奸罪;如果该男子不能证明该女子当时属于半推半就,而该女子有证据证明该性行为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则可以以强奸罪论处。然而,行为人知道自己是一个14岁以下的女孩,并与她发生性关系,无论她是否自愿,她都以强奸罪定罪。最好的办法就是事后带个录音笔,藏好,或者打电话打开录音。当然,在这个过程中,你应该聪明,说出你应该说的一切,让对方确认。
二、强奸罪属于涉黄吗?
强奸罪不属于涉黄,强奸罪属于刑事犯罪,涉黄属于行政案件。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被人诬告强奸罪如何反驳
首先,如果男女恋爱,可以证实二人正处于恋人关系的:当该男子与女朋友发生性行为,事后女朋友反悔的,一般来说,不算强奸罪;同时发生性行为时,如果女子当时半推半就,而事后又后悔的:如果男性可以证明当时女子确实属于“半推半就”,则不属于强奸罪;如果男性无法证明当时女子属于“半推半就”,而女子却有证据证明该性行为违背了自己意志,则可以按强奸罪论处。但行为人明知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以强奸罪定罪处罚。最好的办法就是事后带个录音笔,藏好,或者打电话开录音,当然过程中要机灵点,把该说的都说出来,让对方确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款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条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的,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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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8 12:54
我告强奸,最后我不想告了,怎么才能撤掉
回复:1、强奸案件是公诉案件,当事人是没有权利撤诉的。
2、公诉案件是指由各级检察机关依照法律相关规定,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如果行为人无罪的,那么应该马上释放。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1、强奸案件一旦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就正式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经过侦查—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起诉—审判—执行,如果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对犯罪分子定罪量刑。
2、如果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发生,公安机关可以撤案,检察院可以不起诉,法院可以作无罪判决,这几种都是终结诉讼的方式。
3、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4、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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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8 02:44
我是酒店服务员,在套间遭到猥亵,对方向门外跑出去后,我就用手上的小餐刀进行反抗,所以追了出去,,对方见我追了过来,就一脚把我踹倒,造成3根肋骨骨折。酒店套间无监控,但是走廊有。监控仅有我追对方被对方踹倒的部分,所以没有对方猥亵慰我的证据。现在对方以正当防卫为由拒绝赔偿。
回复:如果被猥亵自己拿不出证据可以报警让警方帮助调查证据。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旦察觉到了猥亵的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保留被猥亵的证据,只有这样,才能够在第一时间将嫌疑人缉拿作案。
在我们国家任何违背法律或者事实甚至规定,必须要有相应的证据,才能够受到相应的判刑,特别是猥亵这样的情况,如果没有直接的证据,可以通过正确的方式捍卫自己的权利,首先来讲,如果是未成年人被害,那么可以通过陈述作为案件的证据,但也不是绝对的证据,毕竟没有证据就没有说服力,就算是未成年人也不能仅仅只靠一面之词,就能判定对方有猥亵罪。
猥亵罪的构成要件与具体手段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对男童和男性的猥亵包括奸淫行为);
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自然人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
暴力:所谓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人身采取殴打、捆绑、堵嘴、掐脖子、按倒等侵害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的强暴方法,使被害人不能反抗。
胁迫:所谓胁迫,是指对被害人采取威胁、恐吓等方法实行精神上的强制,使被害人不能反抗。例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毁坏私誉、加害亲属等相威胁:利用收养关系、从属关系、职务权力以及使被害人处于孤立无援的环境进行挟制等。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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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8 1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