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公司给我们发年终奖,年底给我发了3.5万,然后跟我说,只有6000是我本人的年终奖,其余还要转还公司,这属不属于偷税漏税?
回复:你好,法律分析:属于偷税,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是要处以罚金和有期徒刑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第二百零四条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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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30 18:14
律师 你好 现在公司要求我出差 我不愿意 公司现在要辞退我 然后不给补偿 我要求补偿未果,现在让我写不出差的原因并盖手印,如果不写就必须出差
回复:您好,如果你是正式员工,已经过了试用期,那么你首先要去检查自己的劳动合同,是不是合法,签订的年限是不是符合劳动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公司要让你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您,同时还要按照工龄给予补偿金,满一年按照一个月计算,如果公司没有提前一个月让你离职,那么需要提供你额外一个月的工资。
自己主动提出辞职,基本就意味着没有补偿金了。公司肯定会利用各种手段,想让你自己主动辞职的。最常见的有调岗、羞辱自尊、穿小鞋等等。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又可分为员工有过错解除和员工无过错解除。员工有过错的公司无需赔偿;员工无过错的给公司需支付经济补偿。是否接受公司让你主动离职的建议,还要看你的情况。如果你犯错在先,可以主动辞职,否则公司也要开除你,不如好聚好散。另外,如果想要领失业金,必须是公司主动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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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6 14:36
我在一个商场里面找了一个短期工,跟老板签了合同,为期11天,后协调一致解约。期间因有事要请假便找了另一个人帮我顶班,若这个人发生差池,是否要我负全责?
回复:算公司的。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顶班,指顶替别人当班。这样的情况可能很多人都有遇到,帮忙顶班的人也很无奈。如果出了事故,虽然找人顶班的和顶班的人有错,但是最终的赔偿责任方仍旧是公司。
违反用人单位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的情形不能成为工伤认定阻碍事由。
工作原因已从原先履行本岗位和单位临时指派的工作,扩展到与工作有关的情形,如果将工伤认定的情形界定在从事本职工作而受到伤害,无疑是对工作原因作了限制性理解,不符合立法本意。
工伤范围是工伤认定的前提,一般由法律直接规定。
因此,工相关法律对于这方面的认定中,找人顶班出了事故算公司的。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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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6 00:09
您好,我想问一下公司规定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合法吗?
回复:您好,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不合法,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旷工一天应当指扣除当天的工资,扣三天不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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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3 10:07
参加了合伙企业共4家,每个门面都持股8%,现在都想退股(因为大股东承诺的养老保险没做到,迟迟不签订合伙协议,另外搞小团体、经营不合)。 目前2家盈利,1家持平,另1家未知。 4个门面,都没有合伙协议,口头的也没有。 4个门面都签了3年租赁合同,现在已经履行完1年。21年12月16日提出退股
我能不能全额要回本金?
剩下两年的租金,我要不要按照持股比例8%预付给其他合伙人? (因为我中途退股,似乎是我违约了)
回复:1、退股时是否可以退回本金要分两种情况讨论:
(1)有限公司是可以退股,但条件苛刻,可以通过清算拿回本金。
(2)股份制公司只能转让股份,不能退股,故而本金不可能拿回。
2、退股需要注意什么
(1)避免追缴不实资金的责任。多数公司成立时属垫资型,其公司注册资金是不实的,股权受让方也清楚出资情况,有必要明确约定注册资金充实责任由受让方负责。如果不约定清楚,可能出现股权转让后,受让方拒不付款,公司则要求股东补缴注册资金。
(2)明确划清权利义务。大多数退出公司之前,向公司投入资金、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除资本可以数字定量确定外,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无形资产均无法实施核定,所以股东在退出时必须明确划定劳动力、技术、业务资源等无形资产如何处置。
(3)约定股权转让款的付款时间、金额和违约责任。实践中,大多数退股纠纷争议都是受让方不支付股权转让款,有必要将股权转让款支付金额、实践和违约责任具体约定明确,如管辖法院、律师费承担、违约金额等需要一一列明。
二、股东要如何退股?
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后,因经济生活的实践却又要求股东退股,原因很多:
(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
(2)股东死亡。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列入遗产。若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股东时,就得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分离出来。
(3)股东离异。当股东婚变,作为非股东一方配偶很难参加对人合性要求比较高的有限公司。非股东的配偶常要将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中抽取出来变现交割。
(4)小股东遭遇控股股东压榨而欲退股。
(5)公司陷入僵局。
(6)股东的出资面临法律强制执行。
(7)其他情形如股东长期患病不能参加公司管理、股东乔迁异地或者国外而要求退出公司、股东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故急需资金等。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来说,如果想要退股,是需要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的,不得擅自将自己之前缴纳的资金抽出来。而对于股份制的股东,无法退股,只能采取转让股份等的方式收回出资。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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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4 00:10
请问一下,电信诈骗案刑满释放人员,释放了还需要每个月到当地派出所报道吗
回复:法律分析:没有规定刑满释放人员每个月去当地派出所报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六条 罪犯释放后,公安机关凭释放证明书办理户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七条 对刑满释放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 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八条 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
《劳动改造罪犯刑满释放及安置就业暂行处理办法》第二条 犯人刑期已经满了,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由劳动改造机关给以收留安置就业:
(一)自愿留队就业、而为劳动改造生产所需要的;
(二)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
(三)在地广人稀地区劳动改造的罪犯,刑期满了以后需要结合移民就地安家立业的。
《劳动改造罪犯刑满释放及安置就业暂行处理办法》第五条犯人刑满释放的安置就业办法:
(一)劳动改造较好,有生产技能,为社会生产企业部门所需要的,可鼓励他自行就业,或在可能条件下由劳动改造机关、劳动部门给以介绍职业。
(二)在劳动改造管教队内安置就业,并且按照他的劳动条件或者技能评定工资。
(三)由劳动改造农场划出部分土地或在劳动改造农场附近划出一部分土地,组织集体生产,建立新村。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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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3 12:02
签订劳动合同,到了22年5月合同满期。公司未重新签合同,仍然上班,请问可以在多久内对公司提起仲裁
回复: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续签,劳动者还在继续工作,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从第二月起支付每月二倍工资。
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作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劳动者无过错情况下,用人单位属于违规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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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1 13:32
自2011年产生的欠条现在有效吗?
回复:如果欠条是合法的,欠款关系真实存在的,无论过了多少年都是有效的,得到某人还款的实体权利是拥有的,对方随时还款你都可以接受,但要是对方不还款,对方也是可以用诉讼时效来抗辩而不还款的。一般,追讨债务的诉讼时效是3年,过了诉讼时效,法律不保护胜诉,这张欠条只拥有实体权,丧失了胜讼权。
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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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8 19:25
公司可以在带薪年休假的管理条例基础上增加不让休假的条款吗
回复:什么情形职工不能享受年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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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4 19:21
大法师
回复:士大夫撒地方
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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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28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