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即将离婚,父亲即将再婚,家里的房子未来可能会拆迁(房子在奶奶名下),父亲再婚妻子会影响我未来的利益吗
回复:父母离婚父亲再婚的,如果有遗嘱的,则遗产按照遗嘱处理,没有遗嘱的则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处理,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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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9 20:59
我想咨询一下,房屋改造如果按照政府给的条件接受不要房子和每平米钱的补助,随后签订合同,并遵循相关负责人的要求先拆掉旧房子,后续的补偿款多次拖欠,没有交付,这种情况有哪些环节是涉嫌违法的操作?
回复:法律分析:拆迁补偿款被拖欠属于违约行为,应依法追究责任。当事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条例》第二十五条:“责令支付拆迁补偿款、安置补助金等款项的,应当限期支付,并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时间支付。拖欠拆迁补偿款、安置补助金等款项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数额和时间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一旦确定,各方都应当全面履行,不得违约。违约的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履行合同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建议当事人先与拖欠款项的一方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强制履行拆迁补偿款的支付义务。在诉讼过程中,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对方拖欠拆迁补偿款的事实,以及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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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30 20:24
我是农村宅地分割问题
回复: 1、农村宅基地按户分配、一户一宅,即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多余的要归还村集体。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遗产分配按照法定顺序继承分配;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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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3 20:12
买房子交了定金房主又不买卖了
回复:1、购房定金交了房东不卖,买方可以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可以要求卖方双倍返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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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2 21:04
我朋友想跟我借钱,然后他把自己的房子抵押给我,但第一收益人却是银行,请问这个是不是套路我
回复:房产证没有担保的效力,对方完全可以挂失重办,所以房产证放在你这没有任何意义。房产抵押需要登记生效。但是这个房子有贷款说明已经抵押给银行了,再抵押你的顺位在银行之后,如果将来发生拍卖等情况,卖出来的钱先还银行,有剩余的再还你,建议你仔细考虑。而且你的名义贷款,你朋友不还你钱,需要你自行偿还的,因为是你本人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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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31 19:59
拆迁土地赔偿款,以原有土地证赔偿合法吗?84年分的地,之后出生没地,现在赔偿死了几十年的人都有赔偿款合法吗?
回复:这个不一定的。
若土地纠纷是涉及到拆迁的话,因为通常拆迁赔偿是按照房产证的,不是按照土地证的。
房屋拆迁补偿的法律程序如下:
一、拆迁单位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取得拆迁许可证。
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三、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和拆迁人应当及时向被拆迁人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四、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裁决书送达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拆迁人依照本条例规定已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的,诉讼期间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六、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期间,拆迁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
七、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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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25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