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诊断我精神分裂症(个人一直坚持认为是误诊),已经出院三年,禽兽医生还不肯开病情已好的证明,我自己无法正当驾驶机动车,也没法正常工作和生活,还被别人耻笑
回复:如果你认为医院误诊了你的病情,你可以要求医院重新诊断,或者在其他医院寻求第二意见。如果其他医生认为你不再患有精神分裂症,你可以向原医院请求更正诊断,并开出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记录。如果医院拒绝你的请求,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关于开具病情已好的证明,你可以向当地医疗卫生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申请。你可以提供医学证据,例如检查报告,以证明你现在已经康复或症状已经控制。如果医生拒绝开具证明,你可以向医院的管理机构或医疗卫生部门进行投诉。
关于你无法正当驾驶机动车和正常工作和生活的问题,你可以咨询相关的机构和专业人员,例如交通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社会福利部门、律师和精神健康专家,以了解你的权利和责任和如何逐步解决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影响了你的正常生活,你可以考虑申请相关的福利和援助,以帮助你逐渐恢复正常生活。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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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 05:04
医院诊断我精神分裂症(个人一直坚持认为是误诊),已经出院三年,禽兽医生还不肯开病情已好的证明,我自己无法正当驾驶机动车,也没法正常工作和生活,还被别人耻笑
回复:如果你认为医院误诊了你的病情,你可以要求医院重新诊断,或者在其他医院寻求第二意见。如果其他医生认为你不再患有精神分裂症,你可以向原医院请求更正诊断,并开出相关的证明文件和记录。如果医院拒绝你的请求,你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关于开具病情已好的证明,你可以向当地医疗卫生部门或相关机构进行申请。你可以提供医学证据,例如检查报告,以证明你现在已经康复或症状已经控制。如果医生拒绝开具证明,你可以向医院的管理机构或医疗卫生部门进行投诉。
关于你无法正当驾驶机动车和正常工作和生活的问题,你可以咨询相关的机构和专业人员,例如交通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社会福利部门、律师和精神健康专家,以了解你的权利和责任和如何逐步解决问题。如果这些问题影响了你的正常生活,你可以考虑申请相关的福利和援助,以帮助你逐渐恢复正常生活。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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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7 05:00
几年前出了医疗事故,某医院院长骗我到他们医院做手术并亲自给我做手术,完全没做好,还是我们自己发现的,然后要求他重找了一个医生给我重新做了一次,受了很多罪,可以告他吗
回复:法律分析:
不可以。对于医疗侵权纠纷,则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而对于合同违约纠纷,则适用2年的诉讼时效。患者如与医院发生纠纷后欲追究医院侵权责任的诉讼,适用特殊诉讼时效期间,诉讼时效为1年,如把医疗纠纷作为一种医疗合同纠纷,则适用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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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11:54
医疗事故导致肾切除,六级伤残能赔多少
回复:医疗事故六级伤残赔偿为劳动者每月基本工资的60%与20年的乘积。医疗事故赔偿手续首先需要确认事故责任比例,伤者与医生两者双方各自承担多少,进而伤者进行伤残的认定,从而在最后资金中确定对方需要赔偿多少资金给受害者。不同伤残等级赔偿金额不同。
医疗事故6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六级伤残赔偿为劳动者每月基本工资的60%与20年的乘积。各个等级依次类推。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所需要赔偿的金额除了伤残认定总的医疗赔偿之外,其他还应当包括误工费用以及精神损失费等,相关费用的确认查询国家法律规定便可以进行赔偿,如果当事人不满意赔偿金额,可以进行上诉申请,法官会根据实际内容进行确认,这样也就十分公平。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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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20:49
江苏省六级伤残大能赔多少
回复:工伤伤残6级的赔偿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60%;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工伤医疗补助金,6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一、工伤伤残赔偿5级能赔多少钱
1、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制造业简易劳动合同2、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3、停工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4、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用人单位继续支付。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5、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6、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二、惠州1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及计算方法如下
工伤一级的赔偿标准:通常情况下,会先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的是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单位会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的是百分之九十的本人工资。如果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额。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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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