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11个人在海南工地干活 写了承诺书去年年底结清 到现在还有30000多尾款没结清 打电话说总是在想办法
我们手上就有一份承诺书 这要怎么要回来我们工资尾款
回复:如果工资尾款一直未被结清,你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追讨:
收集证据:整理出所有的工作合同、工资支付清单、承诺函等有关证据,证明欠款的事实和具体款项。
沟通和谈判:可以先和雇主进行沟通和谈判,了解欠款的具体原因和雇主的还款计划,尽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要求对方当面签署一份协议承认欠款并具体详细的列明返还时间和金额等。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沟通和谈判没有效果,可以寻求法律帮助,联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或者律师,向对方发起诉讼。
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法院判决你有权追讨,但是对方仍然拒不支付欠款,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追回欠款。
维权最关键的是要寻求合法渠道,理性合理维权,以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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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 22:07
拒绝加班被通报且扣除工资
回复:用人单位不能强迫员工加班,更无权克扣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必须事先与员工及工会进行协商。如用人单位事先未与员工及工会协商或者用人单位安排的加班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员工有权拒绝加班。
同时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安排员工加班:
(一)妊娠期的女员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
(二)女员工怀孕7个月以上,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
(三)女员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能安排她们加班;哺乳期指的是女员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
但在特殊条件,单位要求加班员工不能拒绝: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发生以上情形,员工不能拒绝加班。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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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 21:41
服务行业固定每周二单休没有补办 5.1放假是不是放5.1当天和5.2那天本休
回复:五一劳动节放一天假,与周末连休,共五天,如果劳动者在五一期间需要加班工作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5月1日当天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度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5月2、3、4号三天属于休息日,在休息日安排劳知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道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五一劳动节是怎么调休处理的?
国务院在制定放假安排的时候,先会优先确保5月1日当天在假期以内,其他时间正常上班。然后根据周末就近原则及尽量不调休原则,从相近的两天调取两天假期,例如:如果5月1日对应星期一,则放假时间为4月30日-5月1日,其他时间正常上班。如果5月1日对应星期二,则放假时间为4月31日-5月2日,4月30日周六补上班。如果5月1日对应星期三,其他时间正常上班。其他时间正常上班这个以前放假的时候导致连上7天班情形,大家普遍反映很累,所以就直接只在周三放假,其他时间正常上班。不调班其他时间正常上班。如果5月1日对应星期四,则放假时间为5月1日-5月3日,5月4日周日补上班。如果5月1日对应星期五,则放假时间为5月1日-5月3日,其他时间正常上班。如果5月1日对应星期六或星期日其他时间正常上班,则放假时间为4月31日-5月2日或5月1日,其他时间正常上班。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劳动管理部门。
五一期间,劳动者可以享受到休息的权益,但在司法实践中,可能出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就加班工资或加班的时间存在异议的,那么就需要按照实际的劳动工作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具体情况基于实际来进行处理。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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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 23:46
您好,我想咨询当月出勤满22天合应为打定节假日不满22天的方面,因为一年中满22天的也就4个月
回复:您好,工资的核算方法有多种:月薪制、日薪制、按30天/月计、按21天/月计等,具体怎么算企业有明确规定。如按30天计算的,清明节(含国家法定节假日)有工资;如按21天计算的,清明节(含国家法定节假日)就没有工资。
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一、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按照《劳动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即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据此,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 工 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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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 11:55
我想咨询,当月出勤满22天和因法定节假日一年中满22天的也就4个月方面的
回复:劳动法规定的工资的计算方式是:
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26。
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就是7休1制度,推算每月最长工作约26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第四十五条?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五十一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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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 11:56
您好。当月出勤未满22天,和加了法定节假日出勤不够22天的区别
回复:您好,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正常情况下,每月出勤工作日(不包括周末和法定假日)应当不少于22天。如果员工当月的出勤工作日不足22天,那么他的工资应根据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无需扣除工作日的数额。
如果员工当月参加了法定节假日的工作,而出勤工作日不足22天,那么他应当按照劳动合同以及企业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计算方式计算工资,而不是简单地按照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一般而言,企业会在规章制度中对节假日加班的薪资计算方式规定得比较详细。例如,法定节假日加班可能会按照日工资的200%计算,而加班餐补也会有不同标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工作日也不足22天,那么根据《劳动法》规定,他的工资应当按照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因此,要区分好这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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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 11:37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如果去投诉先去劳动监察大队还是劳动仲裁 都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回复:法律分析:
拖欠工资建议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新一代身份证请复印双面);
4、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打印之日起一个月内有效);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记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处罚凭证、社保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等)。 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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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 22:44
我在去年的12月底到今年的2月底在做寒假工 可是工资到现在都还拖欠我120块钱没给我 发信息也不回 拖欠的120块钱是发少了的工资 可是我算下来是不止120块钱的 工资条也没有
回复:单位欠薪,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1、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2、用人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其会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按相当于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总和的一至五倍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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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 21:52
我想咨询工伤法律
回复:工伤的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4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并公布4起工伤保险行政纠纷典型案例。
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这部将于2014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规定: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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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伤赔偿的种类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误工费
(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致残后的伤残赔偿金
一)一至四级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五至六级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七至十级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因工死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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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5 00:10
现在被公司解雇,公司赔付不合理,我该怎么办?
回复:辞退员工时公司支付的补偿金不合理的情况下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因为解除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相关争议基本上都应该先申请劳动仲裁,只有对劳动仲裁结果有争议的才可以起诉。一般被违法辞退的补偿金就是按照自己的实际工龄计算的。
一、辞退员工补偿金不合理怎么办?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违法辞退员工的补偿金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不能辞退职工的情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如果只是没法辞退自己的时候象征性地支付了一笔补偿金,但补偿金的标准跟自己的工龄及之前的月平均工资收入根本就不相符的话,对这种情况,员工当然应该第一时间就跟公司提出异议,如果公司不计划支付合理的补偿金的,就要做好申请仲裁的准备。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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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4 19:19
用人单位没交社保
回复: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劳动者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其按规定来缴纳;如果单位拒绝缴纳的,则劳动者可向社保局等举报投诉,由有关的行政机关来责令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并依法对其加收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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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4 19:12